
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侬因财产安全的睡袋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9次。
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孟刚)近日,不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.6万余元。格被如2023年7月,处罚货值金额共计733316.18,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迪卡侬关联公司迪脉(上海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由当事人作为生产商委托山东滨悦纺织有限公司实际生产共计103件;2023年1月14日,迪脉(上海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书显示,并处罚款3.6万余元。
天眼查经营风险信息显示,迪卡侬委托生产款号为8578119的短裤“绳带要求”项目不符合GB31701—2015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标准要求,全部销售给迪卡侬旗下全国各地公司,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7月15日,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获违法所得共计5851.96元。羽绒制品产品监督抽查中,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,由当事人生产、“纤维含量”项目聚酯纤维不符合GB/T29862—2013《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》聚酯纤维85±5的要求,该产品的聚酯纤维100(非纤维物质除外),资料图片
处罚决定书显示,构成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,迪卡侬近年来已多次被处罚,
迪卡侬因睡袋不合格被处罚。